1,商标注册(国内、国外、国际)、变更、续展
2,商标查询、商标设计 商标转让、许可合同的拟定、备案
3,商标异议、争议、诉讼
4,商标战略策划
5,与商标知识产权有关的其他事务
商标注册须知
一、商标注册申请必须资料:
1.商标注册委托书用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 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以个人名义申请,附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清晰的商标图样,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
4.商标使用国际分类,及其所属类别的具体商品或服务项申请书上填写的商品或服务须严格按照《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上内容列举
。二、受理商标注册通知商标局接收到商标申请文件后,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商标局会在递交之日起的约1个多月时间(实际时间会根据审查速度有所调整),签发《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此时客户可在商标上打TM开始使用。
三、审查商标局会审查申请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商标,初步审定,并刊登公告。如不符合规定,则会被驳回。
四、初审公告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五、注册核准注册的商标,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刊登《注册公告》。
(附:商标注册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