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等作品在国家版权登记中心登记后所取得的权利。
可申请著作权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申报口:中国国家版权保护中心。
时报时间:常年受理 。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权利归属证明;
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办理时限:
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